项目基本信息 | 建设单位 | 福建永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福建省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金岭大道6号 | |||||
项目名称 | 福建永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t/a3,5-二硝基-4-氯三氟甲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项目简介 | 福建永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有项目:①(一期,部分建设中):1000t/a 五-氟胞嘧啶及500t/a 五-氟尿嘧啶生产项目,劳动定员131人,已于2019年6月通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开始运行;②(二期,部分建设中):38t/a全氟己酸、750t/a丙酰三酮以及300t/aFDZ生产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09人。试行运以来,未发生职业病事故,未检查出疑似职业病人和职业病患者。 设有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的安环部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并设1名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有具体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以及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现有企业已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由安环部负责保存。 | |||||
联系人 | 陈平 | |||||
评价机构信息 | 评价机构 | 福建汇顺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 ||||
资质证号 | (闽)卫职技字(2021)第008号 | |||||
现场调查人员 | 毛祥锋、王未来 | 调查 时间 | 2021.10.26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陈代辉 | |
检测、采样人员 | 刘剀、李明艳、林任远 | 检测、采样时间 | 2021.11.18 2021.11.19 2021.11.20 |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 陈代辉 | |
评价报告信息 | 报告名称 | 福建永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t/a3,5-二硝基-4-氯三氟甲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报告编号 | HSKP802552110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建设项目各岗位/工种生产过程中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硫酸及三氧化硫、氮氧化物、4-氯三氟甲苯、3,5-二硝基-4-氯三氟甲苯、高温、噪声。 本次检测评价内容: 化学有害因素:硫酸及三氧化硫、氮氧化物、碳酸钠; 物理因素:噪声。 4-氯三氟甲苯、3,5-二硝基-4-氯三氟甲苯未制定相关职业卫生检测标准方法,本次评价未进行检测;本次检测期间未进行维修作业,因此本次未对电焊作业可能产生的电焊烟尘、紫外线、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臭氧、噪声等进行检测;本次检测未在高温季节,未对高温进行测量。尾气处理投药频率约为1月1次,本次采样期间未投加药物,未对药物投加时产生的硫酸及三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氢氧化钠、噪声进行检测。 各岗位接触化学有害物质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建设项目各岗位噪声测量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 |||||
评价结论 | 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 | 严重 | ||||
评价建议 |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持续性建议 建设单位应做好投产运行后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针对接触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均能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具体体检项目与体检周期见附件4。依托现有人员新增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开展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个体防护持续性建议 (1)建设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建设单位应及时为岗位员工更换个人防护用品,避免防护用品失效而失去防护效果。 (3)个体防护用品是劳动者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严格执行不戴防护用品不上岗操作的制度,在购买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防伪证明,避免购买到假冒伪劣的防护用品。 (4)针对夏季高温应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如防强光面罩以及热防护服等设施。 预防性补充措施与建议 (1)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第二十条要求,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且检测项目应覆盖员工接触的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 (2)用人单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3)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不断增长职业健康管理知识,增强职业健康管理能力。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告知劳动者其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持续性建议 建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和原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监职安〔2016〕13号)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开展包含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等十个方面内容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并按规定的周期进行自查自改,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防高温持续性建议 建议建设单位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夏季作业的时间应避开日辐射最强、温度最高的时间段,并减少作业时间。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的有关要求,针对高温季节,完善高温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合理的轮班时间、适当调整高温时段工作安排等;必检项目血常规、尿常规、血清ALT、心电图、血糖应在每年高温季节到来之前进行。 应急救援设施持续性建议 (1)针对化学性眼灼伤、化学性皮肤灼伤、急性中毒、高温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及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对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2)建设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应急教育培训,定期(至少一年一次)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包括与外部医疗机构的联合应急演练,提高相关应急处置技能。 (3)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应急救援设备的日常管理,紧急应变箱中的应急救援设备要由专人负责维护保管,确保设备可以正常使用。与当地医疗机构签定积极协议。 外包作业的管理持续性建议 企业外包、分包等劳务合作时,不得转嫁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加强劳务派遣用工和临时用工的职业卫生管理,落实劳动合同告知、职业健康监护与个体防护用品发放等措施。 企业应与外包方签订相关安全职业病管理协议,明确双方职业病管理责任和义务,对外包工进行必要的职业病危害及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对外包单位的职业病管理和协调。 | |||||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价意见 | 专家组报告审查意见:1、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设施的调查、分析; 2、补充完善评价依据; 3、细化工艺流程的分析; 专家组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1、完善车间通风设施; 2、规范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的设置; 3、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