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7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公示信息表
项目名称 | 泉州永春大山湖矿业有限公司永春县下洋天仁灰石矿年产30万吨水泥用石灰岩地下开采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 ||
项目地址 | 永春县下洋镇上姚村洋头 | ||
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R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其他 | ||
项目负责人 | 姚建宁 | 联系电话 | 13805925351 |
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R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 ||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 福建汇顺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金建明 13959952269 |
评审(验收)情况(包括评审验收时间、主持人、评审验收人员、评价结论、评审及验收意见等): 泉州永春大山湖矿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在泉州永春大山湖矿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对泉州永春大山湖矿业有限公司永春县下洋天仁灰石矿年产30万吨水泥用石灰岩地下开采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以下简称设计)组织了评审。评审会由矿长姚天仁主持,由赵志刚、毛祥锋、刘剀组成评审组,赵志刚担任评审组组长。。 评价结论: 该改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生产总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规定,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通过类比项目的方法可以估计该改建项目在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措施后,建成投产,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其生产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应与类比项目大致相同,相应岗位的噪声、振动、粉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与类比项目相应的浓度/强度接近,个别岗位噪声强度有可能会超过国家标准限值,落实本设计专篇及各种防护措施后,可以将个别岗位接触限值超标的控制在正常国家标准限值以下,项目在建设期和正常生产期间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其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是可控的。 本建设项目应根据职业卫生相关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验收。 评审意见: 评审组认为该预评价报告评审结论为整改后通过,建设单位必须要求评价单位评审组及评审组成员的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 |||
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评价单位已根据评审组的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
制表人: 姚建宁 制表日期:2018.6.5 联系电话:13805925351